陈寿是蜀汉及西晋人。
陈寿(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郡安汉县(今四川南充)人。三国时蜀汉及西晋时著名史学家。
陈寿少时好学,师事同郡学者谯周,在蜀汉时曾任卫将军主簿、东观秘书郎、观阁令史、散骑黄门侍郎等职。当时,宦官黄皓专权,大臣都曲意附从。
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所以屡遭遣黜。蜀降晋后,历任著作郎、长广太守、治书待御史、太子中庶子等职。晚年多次被贬,屡次受人非议。元康七年(297年)病逝,年六十五。
太康元年(280年),晋灭吴结束了分裂局面后,陈寿历经十年艰辛,完成了纪传体史学巨著《三国志》。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与《史记》、《汉书》、《后汉书》并称“前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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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廉政的故事
陈寿,字本仁,原籍江西新淦(今江西新干)人,因其祖父戌卫辽东,遂入籍宁远。历任户科给事中、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陕西巡抚、南京刑部尚书等职。
早在他少年时期,有一次拾到金子,但他分文未拿,坐守一个晚上,终于将金子交还给失主。1472年,他考中进士,授官户科给事中,从此登上官路,
他一生做官四十年,直做到尚书,他都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他有三不喜:一是不喜随意弹劾官吏;二是不喜为子弟亲友争功或谋取好处;三是不喜金钱财物。
他初为官时任给事中,给事中是言官,纠劾百官是其分内的事情,可是陈寿却从不弹劾朝廷官吏,他的这种做法让人感到奇怪,他为此解释说:“吾父戒吾勿作刑官,易枉人。言官枉人尤甚,吾不敢妄言也。”
弘治年间,他到陕西做官,当时的陕西地区经常遭到边地少数民族的骚扰,他到之后,整顿了军务,使地方上安定了下来,
有一次,各部族首领率众来战,派出少数骑兵来诱敌,有些明朝将领不知道是计谋,准备出击,陈寿却不准,他独自来到帐外,与数十名骑士坐在凳子上吃东西,敌军见了,怕有埋伏,连忙退却,陈寿乘机下令出击,结果大获全胜。
当他向朝廷保捷报时,有人说让他在捷报上写下战士的名字,他说:“吾子弟不事弓马,安得以欺朝廷?”他的公正无私得到了将士们的拥护和爱戴。
陈寿从小便不爱财,至有守夜还金之举,当官后不改初衷,清正廉洁到底,他当了右副都御史那样的大官,因为得罪了专权的太监刘瑾,被命罚米二千三百石,布一千五百匹,
陈寿平时清廉不取,除去俸禄外,一无所有,被命罚米布,贫苦不能偿,只好上书自诉,刘瑾也知道他的清贫,只好免去了处罚。
陈寿自己从不爱财,同时他对贪污的官吏也敢于严厉惩办,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在他调任南京兵部侍郎时,在陕西要离开时,整整一天,车轿也没能前进一步,史书上记载说,“军民数千人,拥集抚台,泣留公(指陈寿)。公曰:君命也。出城之日,号呼之声震地。”
陈寿为官四十年,为官清廉,家无余钱,以至于家贫无家可归,只得流离失所,住所不蔽风雨,甚至在死后也无钱下葬。但他“三不喜”却永远的留在了后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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