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照会发表的背景是这样的:1900年下半年,义和团运动已经被八国联军所镇压,中国 清政府已经同意由庆亲王和李鸿章作为全权代表与八国代表在北京谈判。于是,侵华各国开 始考虑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如何在谈判中与其他国家周旋,以为本国争得更多在华权益;另 一个是如何进一步控制清政府,以防止类似义和团这样的运动再次发生。至于海约翰所提的 在华贸易机会均等、保持中国领土和行政完整的问题,已被置于脑后,无人问津。 又称海约翰政策。19世纪末美国政府针对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而提出的对华政策。 门户开放政策 19世纪末,列强在中国争划势力范围时,美国正与西班牙争夺古巴和菲律宾,一时无力兼顾中国。美西战争结束后,美国国务卿海约翰于1899年9月6日训令美国驻英、德、俄、法、日、意六国公使,向各驻在国政府提出这一政策照会。基本内容是:(1)各国对他国在中国取得的任何势力范围、租借地内的通商口岸、投资事业,或任何既得利益,不得干涉。(2)运至各势力范围口岸的各国货物,均按中国现行关税税率,由中国政府征收。(3)各国对进入自己势力范围内的他国船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舶的港口税,他国使用自己所修筑或经营控制的铁路运输货物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商品的运费。美国的这一政策,是在承认和维护列强在华租借地和势力范围中的特殊利益和既得权利的前提下,保证各国机会均等,自由贸易,使整个中国市场对美国商品开放。由于这一政策承认列强在华既得利益,各国皆无力独占中国,所以到1900年2月,各列强国家先后表示赞同。1900年7月3日,当义和团运动进入高潮,八国联军准备进攻京、津之际,海约翰又向前述6国及荷、葡、奥、西等国提出第二次“门户开放”政策。其要点是在维护列强“受条约与国际法所保障的一切权利并维护各国在中国各地平等公正贸易之原则”的前提下,“保持中国的领土与行政完整”,“保护在中国各地美国人的生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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