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给全工资。探亲假,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所以,探亲假应当视为正常出勤,按正常出勤工资标准进行工资支付。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探亲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探亲假期时长
根据规定,探亲假天数从20到45天不等: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值得注意的是,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法律依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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