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淘百问>百科问答>中非希望工程的事件

中非希望工程的事件

2023-06-30 05:52:18 编辑:join 浏览量:567

中非希望工程的事件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协会是以华商500强为核心、以华人亿万富翁为主体的全球性华商组织。它在香港成立,系社团与工商双重注册,注册名称分别为“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法人代表:卢俊卿)”和“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俊卿)。

在境内以社团名义从事慈善活动,如与有关机构联合举办活动,协会只负责公益部分的服务,市场化部分授权“天九儒商投资集团(法人代表:卢俊卿)”对客户提供服务,收取相应服务费,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天九儒商”支持“世华会”与中国青基会共同开展“中非希望工程”活动,并承诺自2011年至2020年,每年向青基会捐款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非洲各国实施希望工程项目。

(一)“中非希望工程”基金是公募还是私募?

【中国青基会秘书长涂猛】“中非希望工程”没有面向社会公募,其基金来源仅是“世华会”向其会员的定向劝募。捐赠人与青基会签署捐赠协议,同时把捐款直接打入青基会账目。“中非希望工程”基金善款已到账约3032万元。基金将负担肯尼亚、卢旺达、坦桑尼亚、纳米比亚和布隆迪共5个国家的20所小学的建设费用,每所小学预算成本约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坦桑尼亚“摩唆嘎小学”已开工建设,已向施工方支付了第一批工程款,预计今年底竣工.

(二)“‘中非希望工程’基金管委会”是否系青基会的分支机构并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

【涂猛】“中非希望工程”并非我会分支机构。为该工程所设的“基金管委会”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协商机构,这是行业惯例,因此没必要到民政部门登记。

【民政部】我部已就此事向中国青基会了解有关情况,获悉“中非希望工程”项目在实施前已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对这类公益项目,实施前不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登记管理机关主要是每年年初依法对基金会进行年度检查,包括上一年的收入支出、业务活动、重大公益项目、内部治理等方面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世华会”是否向青基会捐款?劝捐成本是否从捐款中扣除?

【卢俊卿】我本人和女儿卢星宇已为“中非希望工程”捐款1100万元。在“世华会”劝捐活动中,我先后为该工程运作前期进行的“非洲六国考察”“坦桑尼亚小学奠基仪式”“纳米比亚奠基仪式”等十余项活动支付交通费、住宿费、礼品费、劳务费、广告宣传费等共计500.69万元。此外,我自掏腰包对劝捐成功的员工共奖励42.8万元。

【涂猛】卢俊卿和卢星宇自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3月16日,共向中国青基会捐赠1100万元。劝募是需要成本的,而且不会低。卢俊卿所劝募的成本,既未从青基会中支付,更未动用“中非希望工程”捐款基金。青基【记者调查】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募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而《“中非希望工程”基金章程》第十二条规定:“捐赠基金的10%用作管理费用”。同时,青基会官网显示的各基金捐款页面中,也都标有“收取捐赠基金10%”的内容。

【涂猛】并非每个基金项目都会严格按照10%比例执行。只要年度管理费用从总体上不超出“捐赠基金总支出的10%”,就符合有关规定。

【卢俊卿】慈善不能高调,应该低调。女儿卢星宇觉得自己做的是善事,就网晒幸福,并不合适,今后要吸取教训。(这一事件发生后)我最难受的是对支持慈善的捐款人感到歉疚。我们的慈善缺乏公开透明度,我们忽略了。如果把所有信息提前放在网上,也许事件就不会发生。

标签:希望工程,中非,事件

版权声明:文章由 淘百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taobaiwen.com/answer/179879.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