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1958年创建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定名为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更名为广东药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药学中西、医道济世”的校训,弘扬“励志笃行、融通日新”校风,现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
学校拥有广州(大学城、赤岗、宝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设有19个学院(部)、2家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现有49个本科专业,是全国药学类专业最齐全的高校之一。其中药物制剂、中药制药、药物分析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9-2020)》中,排名居全国第8、第9、第10,省内第1、第2、第1。药学、临床医学、药物制剂、中药学等13个专业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药物分析、中药分析、卫生统计学3门课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内科学等16门课程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共2.2万余人。
学校学科特色突出,以药学、中西医结合为龙头的大药学、大健康学科群优势明显。临床医学学科2017年率先跨入ESI全球排名前1%并持续至今,化学、药理与毒理学学科2020年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药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并列第21位;中西医结合学科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2018、2019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3、前5%。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包括1个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3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1个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另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
学校主动服务国家和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科研实力日益雄厚。建有“国家级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广东药科大学----香港大学中山生物医药创新平台”等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3个,建立了完备的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三大药”及医药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其中,糖脂代谢病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尤为突出,已形成多学科综合一体化防控糖脂代谢病诊疗新模式,制定首个糖脂代谢病中西医结合诊疗国际规范并在第5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发布,研制了“复方贞术调脂胶囊”等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中药。获国家、PCT、欧美发明专利授权共409项。近年来,学校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34项,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状、何梁何利奖、国家专利优秀奖等;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1项等一批国家重大项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1项;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2项;参与研发81个新药产品与技术,产生效益近千亿元。科技成果转化软科排名居全国第50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1733人,其中,专任教师141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占90.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44.8%,共有博士硕士生导师300余人。其中拥有双聘院士、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国家优青、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粤百杰培养工程人才、珠江学者、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特支计划”系列人才、广东省教学名师等163人,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5个。
学校着力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了13万多名高素质医药及相关行业毕业生,在广东省600多家医药企业中,由校友创办或担任高管的超过三分之一。
学校先后与5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招收包括俄罗斯、印度、南非等40多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学校已成为国内外药学领域学术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承办第五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中俄医科大学联盟理事会2019年年会暨中俄国际医药科技创新与合作峰会、第25届中日健康学术研讨会暨中日文化交流活动、“何梁何利”基金高峰论坛暨图片展活动等,主办5届岭南代谢病国际论坛、2019中国整合药学大会暨粤港澳健康产业发展(云浮)高峰会议、2020年中俄合作新冠疫情防控学术交流会等,牵头成立粤港澳医药产业协同创新联盟、中国整合药学联盟,学术、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数据更新到2021年4月19日)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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