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淘百问>百科问答>安徽省产检假最新规定

安徽省产检假最新规定

2023-03-14 14:46:50 编辑:join 浏览量:670

安徽省产检假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橘启芦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孕期女性享有产检假、保胎假等,生育后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男性有7-30天的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年有5-10天的育儿假;同时试管婴儿也可以报销了,医旁族保将16项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范围,减轻了很多家庭的生育负担。【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圆带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标签:产检假,安徽省,最新

版权声明:文章由 淘百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taobaiwen.com/answer/18344.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