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的基本原则是生命第一,在疾病诊治时优先处理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有多名患者需要急救时,要优先抢救伤情严重患者;有呼吸、心跳停止并伴有骨折的患者,先进行心肺复苏,抢救成功后再进行对骨折处理;若是外伤急救,先止血后包扎,防止大出血危及生命。
要追求生命体征的平稳,如果在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前提下,贸然进行与生命安全无关的检查或操作,除非十分必要,否则都是不恰当的操作。
在急救的同时,还要迅速拨打120,以便得到后期的进一步治疗,以下进行举例说明:
1、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肌梗死是急诊科常见的疾病之一,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急性致死性疾病之一。
在发生急性心肌梗死时,部分患者会伴发急性心力衰竭,出现呼吸困难。
首要的治疗手段是开通冠脉血管,尽早进行冠脉动脉介入手术治疗是急救的关键,从根本上治疗心肌梗死,吸氧治疗和用药治疗都是辅助手段;
2、多发创伤:车祸等造成的多发创伤,优先治疗胸腔和腹腔的脏器损伤是急救的关键。因为胸腔、腹腔脏器损伤,很容易导致大失血,可危及生命。此类患者往往可能具有四肢骨折或头面部骨折,或者面部皮肤裂伤,相对而言对生命威胁不大,可以延后处理。
但是由于四肢骨折和头面部损伤容易被发现,所以会有部分患者或家属强调优先处理头面部损伤和四肢骨折,而忽视了真正能够威胁生命的脏器损伤,这就违背了急救的第一原则。
总之,只有发生了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才需要急救,所以急救的原则必然是生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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