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是哪个,如何登录进入你知道吗?下面是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入口,欢迎大家点击登录进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入口》》》点击进入 四川国税:几个建筑业营改增问题的答复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面注明的开工日期是在5月1日之前,但是分包合同是在5月1日之后,那么分包方能否按老项目简易征收? 答:如果总包合同对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面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相应的分包合同签订在5月1日之后,可以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二、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当月收到的预收款小于分包款的,还需要到税务机关去预缴增值税吗? 答:不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三、总公司向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总公司向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项目缴纳对应的增值税,如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 四、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不收取利息,是否需要按照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投资入股获得分红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
(一)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不收取利息的企业需要视同销售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投资入股分红属于上述情况的需要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否则不需要缴纳。(李志远:这句话意思是不属于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的,不纳税) 五、跨县市经营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如果申报缴纳的税款比预缴的少,是否要申请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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