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这种问题我有同样遭遇! 所谓性骚扰是指违背对方意愿,故意侵扰对方性权利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在审判实践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性骚扰:第一,被骚扰者的主观状态,骚扰者的行为违背了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会引起被骚扰者的心理抵触、反感等;第二,骚扰者的主观状态,是出于一种带有性意识的故意,即骚扰者明知自己带有性意识的行为违背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第三,骚扰者的客观行为,骚扰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即积极主动的言语、身体、眼神或某种行为、环境暗示等;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即利用某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使被骚扰者按照其意志行为;第四,侵犯的客体,性骚扰行为直接侵犯的权利客体是被骚扰者的性权利,实质上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一种。如果对方一直说你害了他,但是对方又不能拿出证据证明你造成了他的不幸。那么你可以向派出所报案,自从新治安处罚法出台以后,对短信骚扰的惩罚力度明显加大了。骚扰你的人肯定会受到警告或其它处罚的。 司给女下属发黄色短信,扰乱对方的正常生活;在办公室对着女同事大讲荤段子,影响对方的正常工作,这些今后都可能属于“性骚扰”的范畴。昨天上午,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首次对性骚扰作出规定,明确5种行为构成性骚扰。 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表示,这是本市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性骚扰”的具体形式。“法条中提到的电子信息,就是手机短信。”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解释说。 楼主要特点注意,有几种办法是不可取的。 1.将骚扰你的人的手机号码做成防治性病或者办假证小广告张贴。不可取被城管抓到是要受到处罚的; 2.谎称要征一夜情,将对方的对方手机号码公布到网络上,不可取是因为会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还会被对方告上法庭。 我是这样做的,现在为止,他没有再骚扰我了 首先你要明确保存他的号码 然后把比较典型的骚扰短信保存起来 他打的来电记录也不要删 还有就是,千万别接他的电话 因为你接了他的电话,在心理上对他是一种鼓励 一种对他来说是快感的刺激 可以通过短信警告他,告诉他你已经收集了他骚扰你的证据,让他停止骚扰,否则报警 以上证据都具备报警的要求了,楼主是可以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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