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护理岗位还不错,比较稳定,也没有私人公司的勾心斗角。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按照下列规定设置:
(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六条文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执行所在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结构比例。文职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一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1∶3∶6。
(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4∶4。
(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
(四)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
文职人员非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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