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范围内应该是自修改后条例实施之日起施行。
闽修改计生条例 生二胎取消4年生育间隔期
2012-12-15 14:16 来源: 东南网 共 0条评论
今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决定,对我省现行多项计生政策作出微调。今后,符合生育二胎者将不再受四年生育间隔期的规定,可由夫妻双方自主选择。此外,违反规定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不得招用、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藏匿包庇超生行为最高可罚1万元。
取消四年...
各地规定不同,查看你所在省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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