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摇号政策:
1、深圳市交委通过深圳新闻网发出关于《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公布了深圳每年发放 10 万个机动车号牌的发放标准和申请要求。
2、增量指标按照
2 : 4 : 4 的比例分配,并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配置: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 2 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 4
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 4 万个。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 88 %,单位指标占 12 %。
个人申请机动车号牌的条件:
1、居住在深圳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深圳登记的小汽车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企业申请号牌的条件:
1、需要企业在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 3 万元的可以获得 1 个
2、税款总额每增加 100 万元的,可以增加 1 个
3、申请累 计达到 8 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 200 万元的,可以增加 1 个
4、当累计达到 12 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 1000 万元的,可以增加 1 个
居住地在深圳,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
5.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 2 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人
每月摇号时间: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 26 日组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
温馨提示:
1、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
2、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3、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或者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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