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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购物津贴使用规则

2023-03-27 09:34:18 编辑:join 浏览量:649

使用规则

1、购物津贴仅支持在天猫(tmall.com)、淘宝(taobao.com)、淘海外(world.taobao.com)平台中已设置购物津贴玩法的活动商家店迅灶铺内进行使用。

2、购物津贴存在使用有效期,具体使用有效期详见购物津贴券面信息。

3、购物津贴用于不同商品适用不同满减条件及最高亩庆扮可优惠金额,具体以商品详情页“购差宏物津贴每满X减Y”展示为准,其中X为满减条件,Y为最高可优惠金额,满减条件与最高可优惠金额合称“使用门槛”。商品详情页若无“购物津贴每满X减Y”相关文案展示,说明该商品不支持使用购物津贴。

4、购物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使用(实际是否可用以下单页面抵扣信息为准,请用户下单前予以关注):

(1)仅限用于通过普通交易购买实物商品(不支持购物津贴的类目、商品、特殊交易类型及场景详见第四条)。

(2)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适用相同使用门槛的商品的货款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在单品优惠后达到对应购物津贴的满减条件。

(3)单个商品分摊计算购物津贴优惠后的金额不为负数(合并支付订单中任何一个商品购物津贴优惠计算之后出现商品待支付金额为零或负数,则整单无法使用购物津贴)。

双十一购物津贴使用规则

扩展资料:

退款规则

1、使用购物津贴的订单发生退款时,用户最高可退金额为该笔订单实付款,具体可退金额详见退款页面。

2、购物津贴使用有效期间,购物津贴在以下情况下退回,其他情况将不予退回:

(1)使用购物津贴的关联订单(关联订单是指基于同一使用门槛进行可优惠金额抵减的所有订单)全部未付款且交易关闭,购物津贴全部退回至用户。

(2)使用购物津贴的订单已支付但未确认收货状态,则交易关闭时,该订单分摊使用的购物津贴退回至用户。

参考资料:淘宝网-购物津贴通用规则

标签:双十,津贴,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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