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是我国的一项罚款的,但是征收了之后没有票据的话是属于违法的,可是这个票据到底是什么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 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是什么 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专用发票,是由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监制的。这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专用票据。行政收费属于非税收入,没有发票,但是有专门的收据,上面应该有财政监制章。全国各地都是不同的,具体样式可向当地计生部门查询。
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县级计生委或者县级计生委委托的乡镇计生办才有权利征收,而且必须向当事人发放有县级计生委盖章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当事人缴纳罚款后,应该有非税收收入发票给你。所以,如果没有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那么程序就违法,可以去县政府或者地级市计生委去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行政诉讼。如果没有发票,也可以去计生办或者计生委查询。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社会抚养费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委征收。违法生育当事人应主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上报违法生育情况,在乡(镇)、街道计生办进行立案,并配合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做好调查笔录,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签字。
调查结束,由乡(镇)、街道计生办完成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后,将案件材料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区人口计生委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当事人在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同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具子女入户通知单,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子女入户相关手续。
可以向缴费部门进行单据补发。在面对相关部门调查时,避免一些麻烦。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每户也会有不一样。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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