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裁彰显铁面无私的法治力量,而量刑的变化同时也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人性化!
“我是于欢,昨天(11月18日)上午开完庭,法庭宣布刑满释放,到家的时候大概中午11点多。”11月19日,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在今日头条发文表达轻松的心情。
于欢案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向华商报记者证实,于欢获释后已回到聊城家中与亲人团聚。“他和我微信视频,跟我聊了一下。”殷清利说于欢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防卫过当
由无期徒刑改判5年
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母亲受辱,时年22岁的于欢将水果刀刺向暴力催债人;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年5月27日,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认罪悔改
受表扬奖励6次减刑4个多月
2020年11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中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经审理查明,罪犯于欢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并能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
法院认为,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结合其犯罪性质和具体情节,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等因素,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对罪犯于欢减去余刑释放。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于欢的5年有期徒刑实际服刑4年7个月零4天。于欢透露:“我在监狱里表现还算优秀,原本2021年4月14日刑满,减了4个多月的刑期。”
>>获释回家
感觉有点不真实
谈到获释回家的感觉,于欢曾担心自己在做梦。“一直到现在,我还感觉有点不真实,担心还活在梦中,虽然天天都在想能早点回家,但真到了这一天,还是感觉不真实。到了家以后,也是这种感觉,就担心这是个梦,以为是这个梦还没醒。看到家人,看到熟悉的环境,这也是梦里出现场景。”
“回来的第一件事,我拥抱了我的母亲,我的姐姐,我的姑姑,尤其是我的姑姑,她一直为我家的事情奔波忙碌。”于欢表示,“我妈妈之前也会见过我,但那时只能看到触摸不到,这次终于摸到了妈妈,那种真实感特别强烈。”
回到家里,于欢理了发、洗了澡,“去去晦气,准备迎接以后的新生活。经过这么长时间终于团聚了,长期分离之后的重逢让我更加珍惜。希望以后的生活都会好好的。”
>>后悔犯法
当时有些冲动,代价很大
回首4年前捅刺辱母的暴力催债人的举动,于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说他们有过错,我的做法还是有点重,带来了那么大伤害。感觉当时有些冲动,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的痛苦无法弥补。后悔触犯了法律,代价很大。对我妈妈那边,我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谈及监狱生活,于欢说在监狱里想家人,想尽快恢复自由,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孝顺的于欢承认在服刑期间,还考取了营养资格师,“过几天给母亲尝试搭配一下食物。”于欢表示想尽自己努力传播正能力,为社会做贡献。
于欢不忘表达感谢之情:“感谢公检法各级部门,给了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感谢殷清利律师、感谢媒体朋友,感谢所有关心我的好心人。” 华商报记者 李华
律师说法
多个案件得益于于欢案推动的社会效果
殷清利律师向华商报记者证实,于欢从无期徒刑改判5年有期徒刑,在微信视频交流中,于欢特别向他表达了谢意。“我今天开庭,在休庭间隙,我们微信视频,有时间再跟他见面。”
殷清利介绍:“我们代理他们家的案件不是单单只有于欢案这一个,应该是围绕于欢案总共涉及他们家4个系列案件,有非法侵占案,有吴某某的涉黑案,还有于欢的民事诉讼案件。这些案件经过不到4年,包括于欢他们家人可能都感觉不到这个时间过长,这是因为中间有其他案件一直在推进,所以说感觉时间过得要快一些。”
“于欢案作为近几年来正当防卫影响较大的、司法解释和规则推动的一个典型案件,后期很多案件审理,也是得益于于欢案推动的社会效果。”殷清利表示,他代理的云南唐雪案就是受于欢案的影响。
案件始末:
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银霞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
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 。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18年1月6日,于欢故意伤害案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2018年1月18日,于欢案二审主审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吴靖在北京表示,通过二审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最终依法作出裁判。
2018年2月1日,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扩展资料:
案件相关:
2017年4月28日,山东聊城市公安局发布三道通缉令,通缉令内容显示,2016年8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分局打掉冠县吴学占犯罪集团。面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并督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理机会。
具体信息如下:
杜建岗:男,汉族,34岁,身份证号:372526198302041039,冠县东古城镇东馆陶村494号。
马保雷:男,汉族,24岁,身份证号:371525199311151050,冠县东古城镇马庄村人。
李忠:男,汉族,29岁,身份证号:371525198805301018,冠县东古城镇南童庄村人。
2017年8月3日,山东于欢案中的涉黑团伙吴学占等15人,已被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7年8月8日,于欢之母苏银霞委托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王文广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请求被告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精神抚慰金60万元,并返还13.4万元高息及被违法占有的一处房屋。
参考资料来源:
因为债务问题,于欢的母亲,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辱骂,打耳光等凌辱之后,用极端的手端的手段侮辱了苏银霞,刚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22岁的雨花,为了保护母亲用水果刀乱刺,导致四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这件事的始末是,于欢的母亲借了高利贷,被放高利贷的人上门追债并侮辱,于欢愤而把收债者杀死。所以不建议借高利贷。
就是因为当年于欢的母亲借了高利贷,然后那些高利贷的人因为他的母亲还不上钱,就对他的母亲进行一些人格上的侮辱,于欢见了之后很生气,于是便拿起了旁边的一把刀子,导致当场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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