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要强化学习宣传教育,做到入脑入心、身体力行。学深悟透《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是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的前提与基础。 《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坚持正面倡导,是党员和领导干部要遵循的“高线”;《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突出党纪特征,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要按照省委书记李希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将其纳入全市学习和宣传报道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同时,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发挥锦州苹果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锦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功能,加大各级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遵守、带头贯彻,在锦州落地生根。
二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遵规守纪的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认真贯彻省、市委出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积极支持纪委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关键少数”,要模范遵守《准则》和《条例》,不仅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更要管好班子、带好干部队伍,对于违反党规党纪行为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做到一起干事,共同干净。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敢抓敢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认真执行市委制定的进一步加强县乡党的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执纪问责,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是要强化统筹推进,做好结合文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必须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与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相结合,科学制定锦州“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好《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加快推进锦州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方案》,走对走实走好锦州振兴发展道路。要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建设年、农村环境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法治锦州建设年“四个建设年”活动和系列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腐败案件,全力办好民生实事。要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相结合,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严格核查干部档案和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严肃换届纪律,严查拉票贿选,推动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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