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弗格森事件,看美国的司法独立问题
西方很多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制度。
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实行了以宪法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这里有一个明显的问题!
三权分立实现司法独立后,如果发生司法不公,或者司法腐败,怎么办?谁来管?
难道人民只能默默承受这是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
大家在看看现在美国发生的弗格森骚乱事件
根据已知的证据,分析得出警察射杀布朗有如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布朗将身子伸进警车内袭击威尔逊,挨了威尔孙的一枪后,踉踉跄跄地向后退,但警察威尔逊依然不依不饶,开门冲下车,又连续向布朗开枪,将布朗打死;
第二种情况:布朗将身子伸进警车内袭击威尔逊,挨了威尔孙的一枪后,转身逃跑,警察威尔逊开门冲下车,举枪喝令布朗不许动并转身。布朗服从警察的命令,停止逃跑转身并举起手。这时候,不知何种原因,白人警察连开数枪,将布朗打死
但是独立的大陪审团认定警察无罪。由于美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司法独立,已经没有人能对大陪审团的裁定做出更改了,布朗只能接受被滥杀的结果。所以弗格森人民才如此的愤怒,抗议司法不公,引起骚乱.
美国弗格森案从法律角度看,美国资本主义法律体系是为其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种族歧视的背后是美国社会以白人为主的上层富人对黑人占大多数的贫困下层穷人的压迫和剥削,人类自有阶级社会以来,法律阶级性一直存在,作为政治工具为谁服务,是以掌握话语权的阶级出发立场而决定,美国是资本主义社会,法律当然为资产阶级服务,这就决定美国社会的阶级矛盾,不但不会因法律体系严密而解决及缓和阶级冲突,反而往往为维护资本利益而激化阶级矛盾,弗格森事件就是典型的反映。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美国法律,再怎样吹嘘宪法精神、法治主张和人权,一旦触及资本利益,其伪装性立表露其真实一面,例子是美国两党对待债务问题上党派利益冲突中,不管民生不可理喻地自福特起到奥巴马政府关门十数次,再有奥巴马一个医改法案,因为损害大资本和部分中产利益,历史上由1912年老罗斯福提出新医保政策整整100年,虽然勉强通过奥案但在各州上诉和预算中各党派还闹个不停;还有人命关天的枪技管制法案更是历来两院屡提屡否,军火商为利益不断阻挠而草菅人命,年年产生多少无辜下层平民百姓冤魂;反过来如布什父子为石油寡头利益而发动的伊战争战争,授权和拨款因符合大小资本利益在两院迅速得到通过,因此十年花了几万亿战争开支欠一屁股债现在还须非既得利益大多数国民承担,凡此种种,造就了美国吸毒强奸枪击抢劫犯罪率长期在世界各国高居前列,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法律工具只能火上加油,资产阶级专政永远解决不了贫穷、犯罪、种族歧视等等资本主义社会丑恶现象。美国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产阶级法权,各式绚丽言不符实的法治精神口号,就只剩下观赏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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