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文称,四川巴中男子应聘到一家卖酒的公司做销售。 工作20多天,欠公司3000多元。 男人觉得被骗了。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帖子中的赵姓男子。 赵告诉记者,他是3月下旬去巴中市一家葡萄酒公司卖的。 “我去之后,就有10多个人一起卖酒。” 赵说,公司有7天的观察期,保证最低工资3000元猜大。 大家一起经营销售。 有时他负责汽车并担任后勤工作。
根据赵某在网上流传的考勤表,公司的考核标准是员工每月需要发朋友圈50个,少发一个扣50元; 每天加10个微信好友,减1减10元; 朋友圈禁止发除了公司产品的销售信息,还有扣100元等等。 吉木报记者致电巴中市劳动监察大队。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关注网上的消息,正在调查此事。 如果网上的消息属实,该公司违反了劳动法。 该员工表示,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是可以理解的,但员工没有理由欠公司钱。 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尚未接到赵方的投诉磨告举报电话,也未与赵某取得联系,通过网络新闻中的照片,尚未确定涉案公司的具体位置。 该部门希望赵某能主动联系劳动监察部门,配合他们,推动此事的顺利解决。
巴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广大劳动者遇到劳动维权问题,可及时拨打劳动维权投诉热线“12333”或直接向劳动者所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瞎兆明同法,劳动者自进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要求,只要劳动者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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