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是一个事件、过程、状态或对象(原因)促成另一个事件、过程、状态或对象(结果)产生的影响。
原因对结果部分负责,结果部分取决于原因。一般来说,一个过程有很多原因,这些原因也被称为它的因果因素,都在它的过去。一个结果又可以是许多其他影响的原因或因果因素,这些影响都在它的未来。一些作家认为因果关系是形而上学先于时间和空间的概念。
因果关系是一种抽象,表明世界如何发展,一个如此基本的概念,以至历老于它更适合作为对其他发展概念的解释,而不是由其他更基本的东西来解释。这个概念就像代理和功效的概念。出于这个原因,可能需要直觉的飞跃才能掌握它。 因此,因果关系隐含在日常语言的逻辑和结构中。
在亚里士多德哲学的英语研究中,“原因”一词被用作一个专门的技术术语,是亚里士多德术语 αἰτία 的翻译,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解释”或“对‘为什么’问题的回答”。亚里士多德将四种类型的答案分类为物质的、形式的、有效的和最终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原因”是解释项的解释项,而未能认识到正在考虑不同种类的“原因”可能会导致徒劳的辩论。在亚里士多德的四种解释模式中,最接近本文关注的一种是“有效”模式。
作为反对理性主义的一部分,大卫·休谟认为,单纯的理性不能证明有效因果关系的真实性。相反,他诉诸习俗和心理习惯,观察到所有人类知识都完全来自经验。
因果关系的话题仍然是当代哲学的主要内容。
科学
对于有效因果关系的科学研究,最好将因果关系理解为时间短暂的过程。
在科学方法的概念框架内,研究人员设置了几个具有实验结构的不同且对比的时间瞬态物质过程,并记录候选物质反应,通常旨在确定物理世界中的因果关系。
例如,人们可能想知道大量摄入胡萝卜是否会导致人类患上腺鼠疫。胡萝卜的摄肢拆升入量是一个因场合而异的过程。记录随后发生或未发生腺鼠疫。
为了建立因果关系,实验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这里只提到一个例子。例如,假设原因的实例必须设置为在没有假设原因的情况下假设影响相对不太可能发生的时间;这种可能性将通过经验证据来确定。仅观察相关性不足以建立因果关系。
在几乎所有情况下,因果关系的建立依赖于重复实验和概率推理。几乎没有比或多或少可能的因果关系更牢固地建立起来了。如果对立的物质状态精确匹配,则最方便建立因果关系,除了只有一个可变因素,也许用实数衡量御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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