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摄影工作中,常常需要翻拍一些照片、图画、文件等。翻拍时必须注意以下四点:
1、被摄原件的表面与底片的表面保持平行;
2、相机镜头对着被摄原件的中心部位;
3、被摄原件和翻拍机等设备,必须稳定;
4、被摄原件的表面上,照明必须均匀。
如果被摄原件各部有凹凸不平的现象,要用平薄无色的玻璃压盖起来,使它呈平坦状态后再进行翻拍;但压盖原件时,不可使灯光经过玻璃反射进镜头,否则就不能翻拍清晰。
在使用灯光时看,翻拍平面物体的灯光位置。应规定:灯光照射方向与镜头成45度角;两边使用的灯光强度应相同,并与物体的距离相等。这样处理不但可以避免光线反射到镜头内,也可使画面得到均匀的照明。
在室外或展览会上拍摄时,可能会由于条件的限制,使我们感到不便,这时就应善于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在使用黑白胶片翻拍时,按经验来说“不怕光线,只怕光线不匀”。在光线较暗的条件下,只要人们眼睛可以辨别出画面上的暗部影纹;将翻拍相机固定在三脚架上,用中速感光片,以较长时间的曝光,就可以解决了。在光线不匀的条件下翻拍运仔薯就比较困难了,只有使用辅助光来解决。如果物件面积太大,表面光线很难处理均匀,只有想办法将物体移动至光线均匀的地方翻拍。
翻拍的正确曝光量,对保证翻拍底片的质量极为重要。曝光不足,原件阴影部分的层次在底片上表现不出来;曝光过度,画面上的线条发生晕光或与背景混合,增加底片的密度,使银粒表现粗糙,层次受到损失。在使用测光表确定曝光量时,一般应以原件最亮和最暗部分的光值,可用白纸代替原件来测量,将测定的光值后退两级作为基本感光。
翻拍小件的物品时,照相机如果使用标准镜头,可用在旁者镜头与相机之间加用接圈或皮腔。在使用皮腔时,对曝光量的计算要特别注意。原因是由于皮腔伸长,镜头到底片的距离也就增长了,因此光圈值就发生了变化。这时计算曝光可按下公式:
(皮腔的伸长/镜头的焦距)²=应增加的曝光倍数
例如原来镜头焦距为135毫米,皮腔伸长为270毫米,应增加的曝光倍数则为:
(270/135)²=(2)²=4(倍)
如曝光表测出的基本感光时间为1秒,增加到4部,正确的曝光时间为1*4=4秒。
另外翻拍时,光源距离的变化对曝光有很重要的影响。光源距离有一倍的变动,照度就会有四倍的差别。例如,在同一拍摄情况下,光源距离原件0.5米时,曝光时间为1秒;若光源距离原件改为1米,感光戚或时间就需要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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