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可以积分的证书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6、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7、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8、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9、持证乎仿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乱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岁陪纤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10、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本市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居住证》积分管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分值
随着持证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增加和学历、职称等的提升,其分值相应累积。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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