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控制,8月12日,天津和平区营口道和贵州交叉路口,67岁行凶者刘某持刀杀害过路人,造成1死1伤。我表示非常的痛心疾首,此行为太恶劣。后期会如何对待此老人的审判。
据了解8月12日11时20分左右,位于天津和平区营口道和贵州交叉路口发生一起及其恶性杀人事件,事态比较严重,警方接到电话,立马出警,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现场,控制住刘某某(男,67岁,家住天津和平区)
犯罪嫌敬空中疑人持刀行凶故意杀害过路人,此人的行为让人痛心疾首,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犯罪嫌疑人如何面对死者家属,怎么给他们还一个公道,谁都有儿女,看到儿女莫名奇妙的被害,哪有不心痛的。我想死者家属一定还在亲人离开的悲痛之中,但是人死不能复生,节哀。
我认为不论是何种原因,也不能这样践踏生命,残害生命,就算你是精神病也不能这样做,这是属于泯灭人性的做法,对待这种事件,不管你是仗着年龄大的老人还是有精神病缘由,做出天地难容的行为,都必须严惩,法治社会,哪能让坏人随意践踏生命,农民种庄稼,都会注意到,怎么保护好庄家,除掉害虫,更何况是人。
此番行为真的让我痛心疾首,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区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老人做出这样天地难容的事情,良心何在,人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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