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第七条规定:
持卡人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本行有权根据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并依据本行相关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该申请。本行核准持卡人申请后,会将“消费专用备用金”拨付到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该申请一经核准,持卡人不得更改或撤销该申请。
“消费专用备用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申请资格、可办理金额及可申请期数,以本行根据客户的用卡情况综合评定为准,可办理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根据《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第七条规定:
“消费专用备用金”适用于本行所发行的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除外。本行会定期更新符合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的目标客户,仅目标持卡人可向我行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
“消费备用金”每期应还本金金额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期数,每期应还本金金额计算精确到分位,不能整除的余数计入第一期应还本金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
平安银行-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标签:备用金,还清,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