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23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西南地区之后,开始准备向西藏进军,考虑到西藏地区的具体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多次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商谈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事宜。因西藏上层反动分子和帝国主义势力的阻挠,原西藏地方政府迟迟不派出代表,并在昌都部署藏军主力。1950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歼灭了藏军主力,解放昌都,打开了进军西藏的大门。
1951年4月,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为全权首席代表的和平谈判代表团抵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以李维汉为全权首席代表的代表团进行誉陵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于5月23日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人民解放军进驻拉萨。
扩展资料:
1959年3月10日,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汪竖集团撕毁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发动武装叛乱。3月20日,解放军驻藏部队奉命进行平叛作战。22日,中共中央发出在平息叛乱中实行民主改革的指示。28日,国务院发布命令庆世,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1960年底,西藏民主改革基本完成,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获得翻身解放。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西藏和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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