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称: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戚锋碧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
(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报告的一高举个内容);
(3)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还有权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3.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简称“省(市、区、县)党代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2]。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基贺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3]。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部分来源:百度百科)
标签:党代会,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