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局主要职责:(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腊顷族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五)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二、主要职务就是各内设科室的职位:(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网络、督办、外事、信访、政务公开、安保、应急管理、计划生育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三)法制宣传科(挂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基层工作科管理、指导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资格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指导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服务者协会、人民调解协会的工作。(五)财务科拟订全局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乎圆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和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轮弊的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六)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全县公证、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律师执业资格、公证员执业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律师机构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初审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机构及在我县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和律师的执业活动。(七)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施;管理、指导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植、发现和推广典型;负责拟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咨询来信来访和请示等;完成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八)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审核,确认案由,提出予以援助或不予以援助的意见;负责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卷宗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的统一领取、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总结工作;完成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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