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客”溯源自从改革开放后,水客现象就一直存在。80年代初、中期,水客多数在澳门收集旧衣服带到珠海高价出手,当时海关对携带衣服的件数有限制,水客就尽量将衣服多穿在身上过境,曾有水客一次过关穿17件衣服的例子。80年代穗李末期,水客主要以带洋酒、洋烟、小电器和彩猜仔迟色胶片等为主。90年代戚袭则是传呼机、手提电话、春药以及洋烟洋酒等。近年来,除了洋烟洋酒外,则以数码相机,手机,笔记本硬盘之类的高科技产品为主。总之,水客所带货物以差价较高者为导向。近年来,穿梭往返澳门与珠海之间的水客人数有着上升趋势,而且成分、活动更为复杂。据边检人士估计,经常性从事水客活动的人数达3000人左右。按照“走水”的性质来分,水客大概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水客,以年龄较大的阿姨、阿婶和老伯居多,带往珠海的商品多为洋烟洋酒,带回澳门的商品多为海味干货、肉类和中成药等,目的只是赚取两地商品的直接差价;另一类是有走私违法行为的水客,受雇于一些非法公司和商号,专门把国家不允许进口的高价值或高税商品分拆开来,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以“走水”的方式走私入境,逃避国家政策监管和高额关税,自1998年国家加强打击走私活动以来,此类水客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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