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保理指供应商将基于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
2、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颂携稿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扩展资料
保理业务主要涉及的法律包括《合同法》和《物权法》。《合同法》规定了上述所说的债权转让确权的问题、限制转让以及债务人抗辩权等。《物权法》则是对应收账款做了定义,保理业务在规定的应收账款范围内开展业务。
此外,需要关注的是《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加野孝入了保理合同章,主要原因是保理商隐梁在发生保理业务纠纷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没有案由的问题,只能以民事纠纷或经济纠纷立案。此后,《民法典合同编》颁布后,就可以直接以保理合同纠纷进行立案。
并且要求债权债务人虚构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保理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保理业务,到期债务人不能因为应收账款不存在对保理商进行抗辩,拒绝付款。加入此条款也是因为保理业务案件大部分都是因为伪造贸易背景造成的,通过立法减少保理商业务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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