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21时30分许,一辆中型客车因爆胎失控撞坏高速隔离护栏,坠入高速桥下闫东渠内,造成26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83.4万元。
2017年8月,由天津市多部门派员组成,邀请河北省政府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40名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
2018年6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河北邢台市运输管理处市直运输管理站客运股股长韩翠月因监管失职被认定构成玩忽职守罪,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4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想要了解更多“7·1津蓟高速重大事故”的信息,请点击:7·1津蓟高速重大事故百科
标签:7·1津蓟高速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高速,事故
版权声明:文章由 淘百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taobaiwen.com/article/100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