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不良网站是否会被网警抓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不进行传播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
2、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对不良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传播淫秽物品的,违反治安管理,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传播污秽物品的判刑如下:
1、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不以牟利为目的,单纯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传播污秽物品的认定如下:
1、广泛散布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
2、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总而言之,在私人空间浏览不良网站不会被网警抓。查阅淫秽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一般不会受到处罚,更不会被警察限制人身自由。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罚款,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甚至可能会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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