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力加速度通常指地面附近物体受地球引力作用在真空中下落的加速度,记为g。为了便于计算,其近似标准值通常取为980厘米/秒的二次方或9.8米/秒的二次方。
重力加速度是一个物体受重力作用的情况下所具有的加速度。假设一个质量为m的质点与一质量为M的均匀球体的球心距离为r时,质量所受的重力大小约等于两物体间的万有引力,为:F=GMm/r^2
其中G为引力常数。根据牛顿第二定律
F=ma=mg
可得重力加速度g=GM/r^2
三要素
大小:与位置有关;(G=mg)(其中g=9.80665 m/s^2,为标准重力加速度)
方向:竖直向下;
作用点:重心
距离面同一高度的重力加速度,也会随着纬度的升高而变大。由于重力是万有引力的一个分力,万有引力的另一个分力提供了物体绕地轴作圆周运动所需要的向心力。物体所处的地理位置纬度越高,圆周运动轨道半径越小,需要的向心力也越小,重力将随之增大,重力加速度也变大。地理南北两极处的圆周运动轨道半径为0,需要的向心力也为0,重力等于万有引力,此时的重力加速度也达到最大。
由于g随纬度变化不大,因此国际上将在纬度45°的海平面精确测得物体的重力加速度g=9.80665m/s^2;作为重力加速度的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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