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公示时间应根据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确定时再进行:
1、 公示对象:经支委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业)、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3、公示方式和时间:发展党员公示在县直机关工委领导下,由党支部组织实施,公示范围一般在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单位或居住地。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可利用政务、厂务公开栏、板报或单位的宣传媒体等多种形式,在对象所在单位(或党支部辖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7天。
4、公示程序和要求:公示期间,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公示时间截止后,要及时研究办理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并认真填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完善后存入发展对象党员档案。
5、公示结果的处理:公示结果不论有无问题,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上都应作出说明。
扩展资料: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
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党都重视吸收、挑选和培训党员,并依靠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该党的主张。各类政党和各国政党的党员资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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