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16日,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发生5起特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才凌晨4点左右,很多人在熟睡中就听见剧烈的爆炸声,附近居民根本没想到爆炸连续发生。事情发生后,当地警方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因为爆炸波及范围很大,爆炸居民楼出现坍塌情况,经过专案组进行调查,发现爆炸现场一共有5处爆炸地点。
一晚8出居民楼爆炸,108人遇难
通过对5出爆炸地点进行分析,专案组发现5处爆炸地点的距离在3公里左右,专案组怀疑爆炸是否为煤气管道泄漏引起的?但通过对几处爆炸地点进行分析,并没有发现煤气泄漏的痕迹。专案组一致认为,这应该是有人故意搞破坏,
最后在爆炸现场专案组发现炸药的痕迹,确定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爆炸案。很多人都不敢相信这是人为的,事后经过统计,在这起爆炸案中,一共有108人死亡,38人受伤。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下发命令必须将凶手缉拿归案。通过专案组对爆炸现场进行分析,发现5处爆炸案应该是同一人所为,另外如果想要造成这么大的破坏,凶手最起码有500公斤炸药。警方担心如果凶手手里还有其他炸药,他是否还会在其他地方制造爆炸案。通过对案件进行分析,
警方认为凶手应该有犯罪前科,制造5起爆炸案,凶手应该有一定的爆破基础技能,再者爆炸案发生前,凶手应该出现在爆炸地点踩点。通过长时间排查走访,一个叫靳如超的人出现了。
凶手曾犯强奸罪入狱,分析凶手犯罪意向
警方对
靳如超身份一调查,才发现他于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
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提前出狱,出狱后一直没有一个正经工作,靳如超与发生爆炸的5处地点都有一定的关系。就比如5起爆炸案中受损最严重的国棉三厂宿舍16号楼,靳如超就住在这栋楼的2楼,但他与16号楼301的人关系不好,双方吵架时,靳如超好几次扬言要把整栋楼炸掉。
另外一个爆炸地点国棉三厂宿舍15号楼,也有靳如超怨恨的人,这栋楼里住着靳如超的继母,因为两人关系不和,
靳如超一直怨恨这个继母。
发生爆炸的五金公司宿舍楼内,
住着靳如超的前妻与现任丈夫。
市建公司宿舍1号楼内住着
靳如超前妻的父母,
因为前妻父母支持前妻和靳如超离婚,所以靳如超也非常怨恨他们。
最后一处爆炸地点是位于民进街的1栋2层小楼,这个小楼以前是靳如超亲生母亲的,后来他姐姐就把这栋2层小楼给卖掉了,靳如超和姐姐分钱时发生争执,双方很长时间没有走动,关系非常不好。
通过走访调查,民警发现靳如超懂得一定的爆破基础技能,在他家里还搜出大量关于制作炸药的书本。此外靳如超的一本日记引起警方的注意,通过对日记内容进行调查,警方发现这本日记上记录的都是炸药配方和杀人方法。最终在专案组努力调查下,爆炸发生后8小时就确定犯罪嫌疑人靳如超,民警立即对靳如超发布A级通缉令,希望各个地区能够协助调查。
发布通缉令,展开追捕
发布A级通缉令没有多长时间,警方得到消息,靳如超很有可能出现在广西北海市。北海市公安局民警迅速组织警力对靳如超实施抓捕,通过目击者提供的线索,民警发现靳如超曾经出现过小卖部和超市中。通过调查监控,民警确定靳如超出现在广西北海市内一小区,警方开始加大力度对劲如超进行抓捕。
3月23日,一名叫苏青的男子联系到警方,自己骑摩托车时看到一名男子非常可疑,得到线索后,北海警方对可疑男子进行抓捕,最终发现这名可疑男子就是逃跑的靳如超。
成功抓捕靳如超后,警方
在他身上搜到365克炸药,34枚雷管以及其他随身物品。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警方对其抓捕过程中靳如超没有任何反抗,就好像是知道有这么一天一样。但被抓捕时,靳如超还天真的企图以金钱贿赂警方,希望警方把他放掉,他一直对着民警说,
我口袋里有钱,有1200多块钱。
这句话他连续说了三遍,但警方根本不会放过这名杀人犯。
凶手为听障患者,一直对他人有敌意
通过对靳如超审讯,靳如超称自己身上携带的炸药和雷管是打算自杀用的。另外警方调查发现,靳如超是一名听障患者,他8岁时就患上中耳炎,导致听力开始下降。除去听力障碍以外,他和别人沟通也有非常大的问题,从小时候开水,他就经常被一些伙伴和其他人歧视。在这种成长环境中,
他的性格开始出现变化,不管是周边的朋友,还是他的家人,他统统不喜欢,还总是认为大家在说他的坏话。
靳如超长大后,他的父母就希望让他结婚生子,最后经过别人介绍,靳如超和一个叫小玉的女子结婚。起初两个人婚后生活确实不错,两口子共同努力赚钱。靳如超称,结婚后的一段时间是自己一生中最幸福的,后来两个人努力赚的钱越来越多。这时候靳如超开始发生变化,经常夜不归宿,有时候妻子说他两句,他就会家暴妻子。最终1988年,靳如超犯下强奸罪被判刑10年,他的妻子去监狱中看望他,当时靳如超一名狱友给小玉倒了一杯水,靳如超就扬言妻子和狱友有问题。最后
小玉受不了他这种行为,选择和他离婚。
爆炸发生时,靳如超和前妻生下的儿子为了逃跑,被坍塌的建筑砸成骨折。对于儿子因为自己骨折,靳如超没有任何愧疚感,他坚称
那不是自己的儿子,就算死了和自己也没有关系。
在监狱中服刑期间,靳如超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在这本日记中,全部是他的爆炸计划和杀人计划,他在狱中就想着出狱后怎么实施报复计划,把那些人全杀掉。
提前出狱,
提前出狱,制定报复计划
1997年9月份,靳如超在狱中表现良好提前出狱,出狱后就住在石家庄棉纺三厂宿舍楼。在此期间,他认识一名自称从云南被拐卖到河北的女子,他感觉这名女子比较可怜,就让女子住在自己家,后来这名女子还说要和他结婚。结果三个月后,这名女子莫名其妙的消失了,因为这名女子曾经告诉他老家在云南,靳如超就按照地址找到云南,结果等他找到这名女子时,他发现女子之前对他说的话都是假的,他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靳如超一怒之下将该女子杀害,杀人后又返回河北,准备实施自己的爆炸计划。
回到河北后,他先是联系到王玉顺、郝凤琴二人购买500公斤炸药,又联系到胡晓洪买下雷管和导火索。
3月16日晚上,他提前在5处爆炸地点放好炸药,先是在第一处点燃炸药,然后迅速跑到剩下的4个爆炸地点接连点燃炸药,最终导致5起爆炸事故发生。而靳如超的一系列行为,最终导致108人死亡,38人受伤,
直到被抓住的时候,他也没想到他想要杀死的那些人都没有生命安全,而那些无辜的人,却因为他的报复和家人阴阳相隔。
法院对靳如超一案作出判决,
靳如超因犯故意杀人罪、爆炸罪,判处死刑。贩卖给靳如超炸药的王玉顺、郝凤琴二人犯制造买卖爆炸物,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向靳如超提供雷管和导火索的胡晓洪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三人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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