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条例看这里:
1.丈夫和妻子可以在孩子满三岁之前享受育儿假
为了更好地保护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本条例明确规定,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产假从30天调整为60天,男性享受产假15天。
休假期间,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不得终止男女就业或劳动合同,也不得降低工资。
该规定还为进一步改善妇女的产妇支持政策提供了空间,规定妇女可以在雇主同意的情况下再休假一到三个月。
换句话说,再加上国家法律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妇女最多可以享受8个月左右的生育假期
2.未成年子女较多的家庭可享受公租房优先租配
为进一步减轻出生负担,本规定明确完善了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了妇幼保健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提高了怀孕和分娩服务的便利性、标准化和质量。
提高孕产妇服务的便利性、标准化和质量;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纳入优先租赁范围,适当照顾住房类型。
3.独生子女可享受护理假
独生子女家庭的安全保障水平也有所提高。
本条例规定,该市独生子女意外残疾和死亡父母的一次性经济援助金额从不少于5000元增加到不少于1万元。独生子女残疾或者死亡的,父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专项援助。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需要照顾,独生子女每年将获得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以上就是关于新规条例看这里?
[北京产假延长假规定]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疑惑的话欢迎提问,祝您好孕。
标签:新规,产假,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