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请方法如下:
(一)符合扶持条件的新办微型企业,于每年的3、4月份、9、10月份向县微型办一次性申请资本金补助资金,并提供如下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标注“微型企业”字样的营业执照;
3.资金到位的合法凭证(包括银行对账单等);
4.投资计划书;
5.企业租赁经营场所、购置设备和加盟资金等合法凭证;
6.人社部门出具的已接受创业培训的相关证明;
7.县微企办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财政资本金补助资金实行“定向支用”的原则,按照已审定的投...
扩展资料
资金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由县微企办将县财政拟补助微型企业名单及金额向社会公开。公布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受助创业者、企业的基本情况,接受公民、组织对公布信息的查询。申请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对是否给予扶持的决定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第十二条 县财政部门要将应承...
资金申请方法如下:
1、符合扶持条件的新办微型企业,于每年3、4月份,8、9月份到城区微企办提交一次性申请资本金补助的相关材料:
(一)资金申请报告;
(二)标注“微型企业”字样的营业执照;
(三)出资到位的合法凭证(包括银行对账单等);
(四)投资计划书;
﹙五﹚企业会计报表
(六)企业购置或租赁经营场所、设备和原材料购置、加盟等资金支出合法凭证;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接受创业培训的相关证明;
(八)符合八大类人群之一的证明材料(含户籍...
扩展资料
国家对小微企业的补贴政策
1、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2、继续减免部分涉...
资金申请方法如下:
1、符合扶持条件的新办微型企业,于每年3、4月份,8、9月份到城区微企办提交一次性申请资本金补助的相关材料:
(一)资金申请报告;
(二)标注“微型企业”字样的营业执照;
(三)出资到位的合法凭证(包括银行对账单等);
(四)投资计划书;
﹙五﹚企业会计报表
(六)企业购置或租赁经营场所、设备和原材料购置、加盟等资金支出合法凭证;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接受创业培训的相关证明;
(八)符合八大类人群之一的证明材料(含户籍...
扩展资料:
城区微企办要加强对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的管理,及时了解微型企业领取资本金补助资金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微型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及时制止或查处违章违法行为。
城区财政将应承担的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同时加强资金监管...
标签:微型,补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