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曾爱云卷入一起杀人案,坐了12年冤狱。如今他坐冤狱不满获赔,认为127万元的赔偿离自己294万的申请差距太远。他认为自己本有较为理想的前程,却因误判死刑颠覆了人生轨迹,更遭受了十余年的牢狱之灾,这对他的身心都造成了严重伤害。他要求的精神损失费约200万元。但法院只给予32.9万多元的精神损失伤害抚慰金。曾爱云坐冤狱不满获赔,连赔偿决定书都没要。他将向湖南省高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支持自己200万精神损失伤害抚慰金的诉求。
昨天,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12年冤狱主角曾爱云获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127万。据了解,曾爱云对此结果并不满意,欲于明天向湖南省高院上诉。
2003年10月27日晚,湘潭大学2002级研究生周玉衡在学校工科南楼308室遇害。同校2003级研究生曾爱云和2001级研究生陈华章被羁押。
此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判决曾爱云死刑。但曾爱云坚信自己无罪,始终没有放弃上诉。2015年7月21日,湘潭中院再审此案,宣布因证据不足,曾爱云被无罪释放。
今年11月12日,曾爱云向湘潭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曾爱云认为,他本能有较为理想的前程,却因误判死刑颠覆了人生轨迹,更遭受了十余年的牢狱之灾,这对他的身心都造成了严重伤害。
此外,他的母亲因为错案遭受巨大精神打击,出现失忆、失眠等症状。因此,他申请国家赔偿精神损失伤害抚慰金200万元。加上按照国家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94万多元,共计294万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标签:获赔,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