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以后肯定会有人出来说话,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会不但完善和改进的,相信国家。
如果是那样的话,坏人会被打死,其中很多坏人是有靠山的,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因为根据现在的大体情况,有这犯罪年轻提前的严峻形式,有的甚至是少年都比较成熟了,所以才有这样的提议。防卫过当本来就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的,所以取消的可能不大。
刑法中规定,对于强奸抢劫故意杀人等这样对人身有现实的紧迫的伤害风险的犯罪不存在防卫过当的说法,称之为特殊防卫,这个规定早已有之。
虽然我们国家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需担负的法律责任有明显的年龄划分标准,但是这并不是未成年人实施犯罪逃避法律处罚的保护伞,希望未成年人不要为所欲为,触碰法律底线!2020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谭平川提出,建议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将现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降低到十二周岁,将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十六周岁调整为十四周岁,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A. 举所有手赞成,年龄不应成为犯罪的借口。建议下调,近年来低龄犯罪越来越多,应该承认社会上低龄化犯罪趋势。
B. 下调一岁完全没有意义,就因为一个13岁的案例下调一岁就更没有意义,那12岁怎么办?刑法是最后的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法治中国应当有健全的法律体系而不是仅仅依靠刑法去解决所有问题。更支持完善16岁以下未成年人罪错法律体系,包括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惩戒机制,远比把他们跟成年人同监要更科学。
C. 我觉得未成年人犯罪率并不像做菜一样淡了加点盐就行了,刑法变得严厉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改善未成年人的生长环境,他们是不是能够从家庭成员,老师这边得到良好的教育、爱和关注,得到正向的引导,只有改善了他们的生长环境,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D. 取消未成年人限制,一视同仁,而且监护人必须同时给予处罚。很多未成年人在严重犯罪之前就出现过违法征兆,监护人不采取进一步措施才造成更恶劣的后果,因此只有监护人同时受罚才能警示他人,做到预防。
E. 你永远不知道变态的人有多变态,对他们来说不管几岁都会犯罪;同样的,规矩的人不管几岁也永远不会犯罪。说一味下调年龄没有用的,是担心自己家有潜在犯吗?看看那些受害却无法得到告慰的人吧,我们必须惩治那些怀有恶意手段残忍的未成年人。
F. 支持!一定要认真的考虑这个问题,更要重视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之前在小区里面看见三个个大概10岁左右的小孩用打火机在烧小猫,毛都给撩一大半,小猫一直在叫,熊孩子还在笑还要继续烧。我制止以后他们还朝我拌鬼脸吐口水跑了。我一个成年人都觉的做这样的事情下不去手太残忍,他们怎么下去手的!
G. 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并不代表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功,反而代表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失败,道德的最低底线是法律,而法律中的最后一层防线是《刑法》,我们为什么不去追根溯源,不去想想这些孩子为什么会制造那样的惨剧,是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的影响?还是其他原因,而是一味的注重一个结果。
防卫过当应该比较严重吧,比如有人持刀抢劫并没有打算伤你,但是你情急之下把对方sha了,这种可能算防卫过当吧?我也不了解。不过,我感觉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和这个防卫过当没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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