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同时提交有关材料。在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发给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审核意见书》后,向同级公安机关申请核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审核合格后,由文化行政部门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证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现在,广州正在接受网吧牌照的登记,请赶紧办理。其实只要你的店铺符合政府公布的条件,没有任何关系都一样可以办理。别把政府想得太黑,其实现在很多的业务都非常清晰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从11月15日实施以来已经近半月,而广东省对于“网吧”的重新审核登记也正在进行中。据悉,广州市将在结束重新审核登记后开始受理新申请的“网吧”。为此记者专访了广州市文化局市场处副处长吴绮裳。 记者:《条例》对于申请设立“网吧”有何规定? 吴:按照有关规定,广州市区内每一“网吧”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60台,每台不含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中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非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网吧”。
文化局,工商局,公安局(消防部门)。
标签:网吧,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