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
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
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
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
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
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
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
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促弦弦转急。
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创作背景
《琵琶行》(pí pa xíng)创作于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为七言古诗。白居易任谏官时,直言敢谏,同情民间疾苦,写了大量的讽谕诗,触怒了唐宪宗,得罪了权贵。元和十年,宰相武元衡被藩镇李师道派人刺杀。白居易情急之中上书请捕刺客,触犯了权贵的利益,被指责越职奏事,贬为江州刺史;又进而诬陷他作《赏花》《新井》诗“甚伤名教”,再贬江州司马。江州当时被看成是“蛮瘴之地”,江州司马虽然名义上是刺史的佐史,实际上是一种闲散职务,这对白居易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嘲弄。他的被贬其实是一桩冤案,他连遭打击,心境凄凉,满怀郁愤。次年(既元和十一年)送客湓浦(pén pǔ)口,遇到琵琶女,创作出这首传世名篇。
《琵琶行》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天,时白居易四十五岁,任江州司马。白居易在元和十年以前先是任左拾遗,后又任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在朝中的代言人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的“反侧”之心。这时白居易挺身而出,坚决主张讨贼,认为否则国将不国。白居易这种主张本来是对的,但因为他平素写讽喻诗得罪了许多朝廷的权贵,于是有人就说他官小位卑,擅越职分。再加上有人给他罗织罪名,于是贬之为江州司马。江州的州治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听起来也像是不错,但实际上在中唐时期这个职位是专门安置“犯罪”官员的,是变相发配到某地去接受监督看管的。这件事对白居易影响很大,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从此他早期的斗争锐气逐渐销磨,消极情绪日渐增多。
《琵琶行》作于他贬官到江州的第二年,作品借着叙述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和她的凄凉身世,抒发了作者个人政治上受打击、遭贬斥的抑郁悲凄之情。在这里,诗人把一个琵琶女视为自己的风尘知己,与她同病相怜,写人写己,哭己哭人,宦海的浮沉、生命的悲哀,全部融合为一体,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寻常的感染力。
原文赏析
宋人洪迈认为夜遇琵琶女事未必可信,作者是通过虚构的情节,抒发他自己的“天涯沦落之恨”(《容斋随笔》卷七),这是抓住了要害的。但那虚构的情节既然真实地反映了琵琶女的不幸遭遇,那么就诗的客观意义说,它也抒发了“长安故倡”的“天涯沦落之恨”。看不到这一点,同样有片面性。
诗人着力塑造了琵琶女的形象。
从开头到“犹抱琵琶半遮面”,写琵琶女的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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