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那么如何才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为此,相关部门推出了一个照料假,凡是独生子女家里父母生病了都可以享受带薪照料假期,日前四川照料假拟调整,那么调整之后都有哪些变化呢?
照料假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两孩”政策开始实行,终结了自1982年开始的独生子女政策。虽然独生子女政策退出了历史舞台,但这一代独生子女却是人生正当时。他们已然肩负起“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重担。对于在外打拼,养家糊口的独生子女而言,独生子女照料假无疑是一种刚需,是重盼所归、大势所趋。
在5月29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二审。加大对老年人的社会优待力度,成为二审稿的一大亮点。与一审稿相比,备受关注的照料假也有较大变化:非独生子女最高不超七日,独生子女最长达十五日。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给予其子女护理假,符合老年人的现实需要,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宗旨和有关条文的立法精神。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意见,参考外省立法实践,建议将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新增一款“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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