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等同采用。国家标准等同于国际标准,仅有或没有编辑性修改。
编辑性修改。根据ISO/IEC导则21的定义,是指不改变标准技术的内容的修改。如纠正排版或印刷错误;标点符号的改变;增加不改变技术内容的说明、指示,等等。可见,等同采用就是指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同,不做或稍做编辑性修改。
(2)等效采用。
国家标准等效于国际标准,技术上只有很小差异。可见,等效采用就是技术内容上有小的差异、编辑上不完全相同。
所谓技术上的很小的差异,1SO/IEC导则21中定义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小的技术差异是指,一种技术上的差异在国家标准中不得不用,而在国际标准中也可被接受,反之亦然。如,奥地利标准ONORMS 5022内河船舶噪声测量标准中,包括一份试验报告的推荐格式,而相应的国际标准ISO 2922中没有此内容。
(3)非等效采用。国家标准不等效于国际标准。这是ISO/1EC导则21中规定的第三种等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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