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中有一段对清未民初时县以下政权变化的记述:“皇丛培帝在位时的政权机构齐茬儿废除了,县令改为县长;县下设仓,仓下设保障所;仓里的官员称总乡约,保障所的官员叫乡约。”鹿子霖告诉白嘉轩县府任命他当了白鹿保障所的乡约,白嘉轩大惑不解,说:“乡约怎么成了官名了?”
白嘉轩的疑惑不无道理,“乡约”原本的确不是一种官名。
中国历史上自秦设县以来,县级政权机构基本稳定沿袭,至今保留不变。而县级以下的基层政权机构却渗庆唯是在不断变化中,从简到繁,从松散到严密,从民间到自治到官方管理逐步演进至今。
古时的社会经济形态比较简单,自秦汉至隋、唐,都在县以下设名为“里”的居民组织。先秦时初以8家为邻,三邻为朋,三朋为里。
里设“三老”或里君(里尹、里正、里胥)管理,主掌教化,宣讲政令,推行政事,这实际就是“乡约”的前身。
从历史小说中也会看到有关“乡约”的佐证。如《儒林外史》第六回:“族长 严振生 ,乃城中十二都的乡约。”;《老残游记》第十五回:“﹝魏老儿﹞连忙跑来看时,却好乡约、里正俱已到齐。” 作家沙汀的《丁跛公》中也有“ 丁跛公是穆家沟的乡约。”
如同电视剧中演绎的一样,“乡约差正”在民国中期以前这段时间仍在起着明显的作用。后来则每况愈下,农村社会动荡,民不安生,持续的抓丁拉夫,催粮派款,彻底冲垮了农村社会的正常秩序,以“教化民众”为主旨的“乡约”逐渐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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