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资于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的资金 信托 。且在资金信托合同里会清楚写到:本产品属于 固定收益类 产品。
2018年04月28日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106号(下称:《资管新规》)第二,三条规定了信托是资产管理业务,资金信托是资产管理产品,它们都受《资管新规》约束与节制。
资产管理产品分类:
《资管新规》第四条原文:
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
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非因金融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金融机构在 发行 资产管理产品时,应当按照上述分类标准 向投资者明示 资产管理产品的 类型 ,并按照确定的产品性质进行投资。在产品成立后至到期日前,不得擅自改变产品类型。
信息披露方面,《资管新规》第十二条原文:
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 固定收益类产品 ,金融机构应当 通过醒目方式 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 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投资债券面临的利率、汇率变化等市场风险以及债券价格波动情况,产品投资每笔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融资客户、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风险状况等 。
综上,
固定收益类信托的官方定义: 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资金信托 。非因金融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实务中,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会在信托合同里关于信托计划类型栏目这项清楚写到:本产品属于 固定收益类 产品(或信托产品,私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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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奎霖
信托学堂_理财学堂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托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将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信托产品的架构 :
委托人: 是信托的投资者。
受托人: 通常指发行信托的信托公司。
受益人 :由于现阶段我国信托产品都是自益信托,投资者本身就是受益人。
担保人: 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某一项目时,都需要第三方对此次投资的收益做担保,对这个项目附有连带责任,该第三方就是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为项目发起者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是专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等等。
抵押、质押: 保人在对投资项目担保时,会将其持有的股权、债权抵押、质押给受托人,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必须大于受托人的投资额和预期收益额,如果投资项目失败,受托人可以将抵押、质押物变现以保证收益。
标签:信托,固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