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在清朝末期,欧洲资本主义国家英国、法国、德国和亚洲国家日本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加速扩张和新兴殖民主义统治。中国成为了欧美国家眼中的猎物,邻国沙俄和日本见有利可图,也趁机加入到瓜分中国利益阵营中来。 在19世纪中期,中国两次鸦片战争失利,英国从战争中获利,分别于中国签订了《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中国在这两次不平等条约中出让了许多国家利益,比如割让香港、开放通商口岸、允许外商在华自由贸易、外国领事在华拥有领事裁判权等等。 日本自明治维新后,国力大增,全国财政收入三分之一的都花费在了海军建军经费上。自甲午海战一役,日本舰队击败了号称世界第三的北洋舰队,自此,举国震惊。清政府不得不和日本何谈,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签下了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 清朝的落败并非一朝一夕,但为什么自《马关条约》之后,清政府就陷入了无底的深渊,让中国人民和百姓受到外国侵略者长达40年的蹂躏和摧残呢?我们来看看当时《马关条约》中,清朝一味退让之后和日本侵略者约定的不平等内容。 第一款 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中国当时是朝鲜的宗主国,每年朝鲜入朝并向中国缴纳贡品。日本强迫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即让朝鲜脱离中国掌控,为15年后1910侵略朝鲜肃清了障碍。 第二款 第二款 澎湖列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第三款 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主权问题,在香港岛割让之后,清政府已经丧失国家主权。割地仿佛也成了常态,虽然土地划给了侵略者,但是台湾百姓还是在抗争。在台湾省首府台北,割台的消息传来,“若午夜暴闻惊雷,惊骇无人色,奔走相告,聚于市中,夜以继日,哭声达于四野,风云变色,若无天地”。台湾百姓愤怒抗议朝廷的割台行为,决心誓死保卫台湾。 第四款 中国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五千万两,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余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其年份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将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 甲午战争以前,日本海军军费开支占其他部队开支50%以上。在1886年到1893年八年时间,海军支出7600万日元,约合5066万两白银。也就是说,清政府在签订条约之后,一次性就把日本之前的海军军费还填平了,而且之后的还有一亿五千万的尾款分期偿还,并且还需另外支出一部分高额利息。 在清朝最为鼎盛的乾隆时期,政府每年的收入才7000万两白银左右,这个2亿的数量实则让清朝无力偿还。 有人会想,没钱可以拖欠嘛。其实在1858年签订《天津条约》的时候,清政府要赔偿英国400万两白银,但是不太想给就一直拖着。英法两国都懵了,合同都盖章了,现在闹拖欠?于是带着军队告诉清政府,现在不立即履行的话,我们继续开打好了,到时候就不是400万和一个香港岛能搞定了。这么多部队每月要花钱,谈判的使臣吃住要花钱,我们伤亡要给补贴,再加上你们违约金等费用算在一起的话可能就得翻倍了,清政府这才明白合同的重要性,赶紧付款了事。也是因为《天津条约》,英法给清朝官员上了一堂《合同法》的课程。 第五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 割让区域中的人口,愿意搬迁可以搬迁出去,不愿搬迁将会被视作日本臣民。这是什么逻辑,人家去外国居住也没见哪国就把这些人视为自己的人民啊?这个条款,日本的野心昭然若揭,日本早已把中国割让之国土视为自己的领土,把中国的百姓视为自己的臣民。 第六款 第一、见今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以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湖北省荆州府沙市,四川省重庆府,江苏省苏州府,浙江省杭州府。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馆于前开各口驻扎。 日本要求清政府开放荆州、重庆、苏州、杭州四处通商口岸,这样一来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所有经济通道被日本打开,中日贸易的逆差越来越大。20世纪初美国发生经济危机,罗斯福上台之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计划,有效解决了美国失业率,但是经济发展始终被欧洲国家封锁,无法实行贸易振兴经济。得益于德国发动的侵略战争,英法两国陷入战争泥潭,美国的商品和武器才有机会敲开了欧洲的大门,4年的时间就让美国摆脱了经济危机并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经济体。通商口岸的开放,日本的商品大量进入国内,市面上充斥着日本品牌,也间接打压了国内工商业经济。 关于领事馆拥有的领事裁判权,在当时本意是即日本在华侨民在中国触犯了中国法律,应是中国司法机构和日本领事共同审理案件,对犯人进行宣判处罚。但是后来演变成了日本侨民触犯法律完全交由日本领事馆审理的包庇犯罪行为。在四个口岸城市中,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日本侨民的人身安全。 第八款 中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日本军队暂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订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约章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允撤回军队。倘中国政府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应不允撤回军队;但通商行船约章未经批准互换以前,虽交清赔款,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这一条款从赔款、通商和关税三个方面制约清政府,如有一条不满足,则日本就有理由在山东威海卫正常驻军。要知道,第一二次赔款的时间分别规定两年内偿还,也就是说清朝无法负担一次性负担一亿两白银的话,日本就可以在山东地区驻守两年。至于这么多军队在山东地区能干出什么事情,日本人也说不出来。这一条与赔款相互钳制清政府,摆明了就是让军队在中国领土上待得名正言顺。 另约 第三款 日本国军队所驻地方治理之务,仍归中国官员管理。但遇有日本国军队司令官为军队卫养、安宁、军纪及分布、管理等事必须施行之处,一经出示颁行,则于中国官员亦当责守。 在日本国军队驻守之地,凡有犯关涉军务之罪,均归日本国军务官审断办理。 《马关条约》之前,英法俄与华所定不平等条约大多是关于赔偿、通商、外交豁免的基础上。但是自从和日本定下《马关条约》之后,各国看到了清政府为停战而毫无底线的做法,甚至不惜出卖民族和人民,加剧了各国争相进入中国瓜分利益的局面,极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也成了民族近百年来的历史耻辱。 一个国家被玩弄于股掌之间,人民、土地皆遭人鱼肉,实在是民族不幸、人民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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