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层装电梯政策规定需遵循业主自愿、自主实施、街办指导、确保安全的原则,电梯加装需取得2/3以上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者专有部位的相关业主同意。电梯家装需在不影响原有房屋的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设计,并满足城市景观、通风、采光、消防等管理要求。
2.多层装电梯需要所有业主同意。三分之二人同意即可。因为加装电梯会涉及到非常多的费用,包括加装费用、电梯、维护费用等等,这些费用数目大,需要业主共同承担,而且加装电梯不仅仅方便了居民出行,同时还会影响到住户,电梯运行会有噪音影响、电梯井会遮挡一定光线。
3.电梯使用注意事项:
①.检查电梯的年检日期是否过期:在进入电梯时,最好能看看电梯内部所贴的年检日期,如果已经超过了截止日期,最好还是不要乘坐,以免发生意外,或者致电给相关的物业管理,提醒及时做好年检工作。
②.避免电梯超载:一般来讲,在人太多或者装载物过多的时候,会致使电梯出现超载的情景,这时会发生警报,应当主动退出电梯,因为当电梯超载的时候,很容易发生一些意外事故,必须小心谨慎,不可大意。
③.莫按应急按铃:在电梯里通常都会设有一个应急按钮,它的存在是为了应对一些突发情况,所以如果不是特殊的事故发生,一定不要按铃,否则或多或少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④.注意选择靠谱的电梯安装公司:正常情况下电梯都是政府组织下安装的,采用直接招标形式来选择安装公司,可以更好保证居民利益、安全,不过对于住户自行安装的话,一定要注意电梯安装公司了,尤其要选择有售后服务的电梯公司。
法律依据:《民法典》
一、对民事法律行为规定的原则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对物权设立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三、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权使用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对民事权利不得滥用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五、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事由】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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