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因《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向琼瑶道歉。
《宫锁连城》在剧本主线、支线、人物设置等多方面都存在琼瑶的《梅花烙》现象。
2014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当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判令于正向琼瑶公开道歉并赔款。之后,于正上诉,法院维持原判。2018年4月,法院曾经因为于正拒不道歉而发公告强制执行。
2020年的最后一天,编剧于正发文,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道歉。
扩展资料:
于正向琼瑶道歉”一事在登上热搜的同时,也使得几年前备受关注的“琼瑶诉于正案”再次回到人们的视野。以下是“琼瑶诉于正案”中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1、2014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其著作权。
2、琼瑶指出,于正未经其许可,擅自采用其创作的电视剧剧本及同名小说《梅花烙》中的核心独创情节进行改编,创作电视剧剧本《宫锁连城》,并由四家公司共同摄制了电视剧《宫锁连城》。
3、琼瑶认为,被告严重侵犯了剧本及小说《梅花烙》的改编权与摄制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4、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诉于正案”进行宣判。一审法院认定五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赔偿原告人民币500万元,于正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5、一审判决后,被告均表示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于正终于向琼瑶阿姨道歉,曾因抄袭被张纪中狠批:没有道德!
因为《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几个于正的抄袭案例作为证据,她恳请广电总局领导即时停止播出于正新剧《宫3》,并呼吁观众不要看于正剧,更称自己因为此事心如刀绞,已经病倒。
扩展资料:
2014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2015年4月8日,恰逢《宫锁连城》开播一周年,“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驳回于正等被告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然而,过了整整3年,因于正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中“向陈喆(琼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琼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在《法制日报》(现已改名为《法治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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