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女,中国山东青岛人,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闺蜜”,11·3留日女生遇害案的当事人。
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妈妈江秋莲发文宣布将对刘鑫提起诉讼。2019年,刘鑫改名为刘暖曦。12月22日,微博管理员发布公告,即日起关闭刘鑫微博账号,该账号存在通过私信、点赞等形式消费并攻击被害人家属的行为。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4月15日9时,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刘鑫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12月31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据江歌妈妈江秋莲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庭的江秋莲诉刘鑫生权纠纷一案,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开庭审判暂时取消。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2月16日,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11月22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改名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经过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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