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你讲的是三年级语文书上的啊?,缠足要经过几个过程,开始松着缠,后来慢慢加紧。然后插入大量碎片割破脚,再走路,这样使得脚化脓腐烂,发出恶臭。之后再用棒子狠狠击打脚骨,把骨头全都打碎...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却始终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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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为了把脚变小。以前如果女生脚小才算秀丽
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窅(yǎo)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子缠足是要蒙受极大痛苦的。据记载,女子缠足约从四五岁开始。讲究的人家一般挑农历八月二十四日这天给女孩裹小脚。清人顾铁卿在《清嘉录》卷八中说:“(八月)二十四日,煮糯米和赤豆做糍团,祀社,谓之黏团,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糍团缠脚,能令胫软。”缠时先将脚拇趾以外的四趾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取其涩而不易松。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扶之行走,以活动血液,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松脱。到了七八岁时,再将趾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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