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郭美美Baby”年仅20岁,新浪微博的认证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微博上多次发布其豪宅、名车、名包等照片,昨日被网友发现,被指炫富。“红十字会”的“经理”身家居然如此富有,不由得让众多网友起了猜疑,“我们捐给红十字会的钱到哪去了?”在漫天的质疑声中,前夜23时,“郭美美Baby”曾发布一条微博称其“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之前也许是名称的缩写造成大家误会”。3个多小时后,“郭美美Baby”将上条微博删除,又发表一条微博解释,“红十字协会和红十字商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性质,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揪着红十字这三个字不放过呢,这跟人同姓或者同名是一个性质。”但随后这条微博也被删除。编辑本段网友质疑网友还提供了更多的证据,包括郭美美与郭长江坐过同一架飞机;不过由于不是正面照,发型不同,无法确认就是郭长江;但细心的网友又发现郭长江所带的手表与飞机上此人带的同款手表细节。另外郭长江微博关注4人中,其中一人为郭美美;另外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示,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没有“郭美美”其人。新浪微博承认,认证审核有误并致歉。与此相左:2010年12月8日,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举行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张志刚、郭长江、何济海等出席。网友表示,前排正中黑丝的女子正是郭美美。这些迹象说明郭长江与郭美美彼此认识,而并不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郭长江表示的那样,自己压根就没有女儿,红十字会也没有所谓的“商业总经理”这种职位。 不过,中国红十字会内部工作人员透露,该会并无该女子,也并无“商业总经理”这样的职位。而随后,“郭美美Baby”在微博称,自己并非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而是就职于与前者合作的另一个名称相近的公司。各网站一方面大力删贴,一方面又在呼吁网民不要关注,值得深思。比如这以下话段就可以被网站认可:也有网友指出此事件或为炒作,微博博主“盐-很甜”在进行评论时说,“刚刚与北京了解此事的哥们联系过,此事件为一网络-推手炒作事件!建议大家取消关注。”编辑本段新浪致歉网友们对“郭美美Baby”的身份众说纷纭,作出不同猜测。有网友称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昨日,郭长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否认,“我压根就没有女儿,红十字会也没有所谓的商业总经理这种职位。”2011年6月22日上午,“郭美美Baby”的实名认证被取消,经新浪微博官方查实,“郭美美Baby”原认证说明为演员,在其最新微博上也有提及。将认证说明更改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经过了她的申请,新浪微博表示在看到申请后没有进行严格审核。随后,中国红十字会亦在其网站上发布声明称,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我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均有明文规定,禁止滥用红十字的标志和名称,并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编辑本段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声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6月22日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在网络炫耀奢华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的“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声明说,经对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声明指出,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我国《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红十字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声明表示,红十字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还在声明中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希望继续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监督。此外,有网民将其与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位郭姓副会长联系起来,称该副会长“微博上只关注了四个人,其中就有这个姑娘”。因此怀疑二人为父女关系。对此,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新华社记者,“郭美玲”不是这位郭姓副会长的女儿,而且这位副会长“根本没有微博”。郭美美事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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