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罪。2014年6月6日23时20分许,被告人钟志成来空橡到东莞市黄江镇黄江大道粤龙家私城对面路段,见被害人柯某持一部手机(价值4263元羡裂)从此经过,便上前抢柯的手机。柯某发现后与钟志成拉扯手机,后柯倒地,钟将手机抢走。柯某从后追赶并斗派旁呼救,闻讯赶来的群众将钟志成控制并缴回被抢手机,后民警接报后赶赴现场将钟带回审查。破案后,被抢手机已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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